伞放超市门口,不见了该谁负责?

时间:2015-09-12 点击:

伞,超市伞

昨天下午,家住南京珠江路附近的18岁女生小叶,在进一家超市时,被要求将湿伞放在超市门口的筐里,可等到出门,却发现伞不见了。对此,超市不肯赔偿,并表示不负看管责任。小叶将自己的遭遇发在网上,发现有相同经历的人不在少数,“一把伞不值钱,可这么被弄丢了,总归心里窝火得很。”对此律师坦言,在类似的情况下,超市大多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为防止伞丢失,建议市民自己携带塑料袋将湿伞装起来。
超市要求进门前把伞留下,但不负责保管
小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她昨天下午到珠江路附近一家小超市买东西。刚走到门口,一位店员就把她拦下,要求她把伞放在门口的一个购物筐里。想到伞上正滴着水,带进去难免会弄湿超市的地面,于是,小叶便配合地将伞留在了超市门口。
不料,等她结完账要走时却发现,自己放在筐里的伞不翼而飞,那个放伞的塑料筐里只剩下一把破旧的坏伞。眼看着外面还在下着雨,小叶立即找店员询问,对方表示他们也不知道,“你有两个选择,要么拿了那把破伞走,要么你就报警吧,反正我们是不会赔的。”店员说。
气愤的小叶无奈之下就报警求助。民警调阅当时的监控录像看到,在小叶刚进门不久,一名正在结账的男子转身向放伞的筐里看了几眼,然后就拿着小叶的伞离开了。
对于这种情况,店员表示,他们并不负责帮客人保管伞。
“我进来的时候,是他们让我把伞放在门口的,结果伞丢了,他们又说不负责,这是什么道理?”小叶觉得十分窝火。
律师:大部分情况下,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
超市要求顾客把雨伞放在门口的筐里,却又不负责保管,这么做合适吗?南京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工作人员介绍,大型门店会为顾客提供免费的塑料袋用来套伞,而门面较小的生活超市,一般是在门口放一个筐给客人放伞。不过,他也坦言,虽然超市建议顾客把雨伞放在门口,但的确没有为客人保管雨伞的措施。
处理此事的民警认为,超市既然要求客人把伞放在超市门口,就有责任负责保管,伞丢失了也应该赔偿。然而,民警也坦言:“我们能做的只是调解,不能强制超市赔偿。”
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世亮解释,超市和顾客之间其实构成了无偿保管合同,除非能证明保管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才有可能要求超市进行赔偿。但一方面,重大过失很难证明,即使能证明,保管人也不一定需要全部赔偿。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,超市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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